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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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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劳动法》第15条的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从该条款的内容来看,我国法律仅规定了劳动者劳动年龄的下限,没有规定劳动者年龄的上限。目前我国现行退休制度规定劳动者的退休年龄为男60周岁,女职工50周岁,女干部55岁,依此规定法定退休年龄应视为劳动者劳动年龄的上限。劳动年龄的法定性表明劳动者劳动年龄根据法律的规定,而不受劳动者自身实际劳动能力影响。因此劳动者劳动年龄的法定年限届满之日,也是劳动者劳动年龄的终止之时。但我国的法律对离退休人员再就业未作禁止性规定,因此离退休人员再就业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劳动部办公厅(劳办发[1997]88号)《对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中明确规定,离退休人员聘用协议的解除不能依据《劳动法》第28条的规定,即不发给经济补偿金。所以用人单位聘用已超过劳动年龄及已退休的人员在解除聘用关系时,不支付劳动法所规定的经济补偿金。
单位违法辞退员工的赔偿金是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计算的。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龄每满一年,单位需要赔偿给劳动者二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二个月的工资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则需要赔偿给劳动者一月的工资。
1、是的,必须要同时符合这两个要求。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限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限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本单位持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纪不够五年的;”而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限定: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够二十人但占公司工人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通知工会或者全体工人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工人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能够裁减人员。但是,即使公司按照第四十一条的限定,能够裁减人员,但对于本单位持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纪不够五年的工人,即使公司愿意支付工人经济赔偿金,公司也不得依据第四十一条的限定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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