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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明确规定,应当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补偿。但是,什么是被征收房屋价值,被征收房屋价值是否包含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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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是无法正常拆迁的,但如果是有土地使用权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话,可以抓紧办理解决拆迁问题,关键要看有没有土地的使用权。 1、因为市政府等机构的重大的工程动迁,而居民房子需被拆迁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并建造新的配套中低价商品房来代替。根据相关规定,作为拆迁业主,获得的这种配套的商品房,其房屋产权归个人业主,但作为业主如果想要将这套商品房卖出,那么就需要在取得权的5年后才可进行上市交易。(所以这种拆迁房可以先作为自己的居住场所放置); 2、某些房地产公司因个人房产开发需要,经协商后开始载迁居民以购买中低众商品房为替换的房屋。这个房子归被安置者居民的私有财产,如果想要进行交易卖房,随时都可以。(前提是居民业主需要事先办理好商品房的土地证,这样才能保证买房者的相关权益)。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土地使用证过户办理的材料等相关法律知识。土地使用证是不动产的重要证件,可以保护产权的完整性,相信大家通过文中的描述,对于土地使用证过户的办理材料等已经了解的很清楚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ask.com,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目前有个别地方确实存整体土地使用权证没法办理的情况,但和你所说的并不相同,根据我国拆迁安置补偿方面的相关法律规定,被补偿人是房屋所有权人,由于你的房屋并没有过户,所以此房屋的所有权仍然所以卖房,如果你真是住上十年的话,就算此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你损失最多也就是利息损失,而对方确可以要求你按照房屋租赁合同的性质,要求你承担这十年的房屋费,其中的利弊,不用我说了吧
征收拆迁时补偿土地使用权应当按照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的标准,补偿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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