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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因税款征纳问题发生的争议,税务行政当事人需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应按下列程序办理:一、税务行政当事人在法定期限15日内在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我国的环境行政复议程序是1、对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等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作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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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这个环保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程序,具体是(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 (二)、现场查清当事人的违法事实,并制作《调查询问笔录》; (三)、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量罚,应当属于当场处罚范围(罚款限额为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或者警告); (四)、向当事人说明违法的事实、行政处罚的理由和依据; (五)、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六)、填制《当场处罚决定书》,交付当事人,并填制《送达回证》; (七)、告知当事人对当场处罚决定不服时,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和途径; (八)、作出当场处罚决定后3日内报法规处备案。
法院处理行政复议的程序:当事人首先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然后法院决定是否受理;法院决定受理的,依法审理,当事人辩论质证;最后,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不予受理的,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定。
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1。复议申请人应当自知道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二.复议受理1。复议机关应当对复议申请进行正式审查,并在5天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2、决定不受理不符合要求的行政复议申请,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受理。3、行政复议1。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得停止。2、复议机关应当自复议受理之日起7日内,向被申请人发送复议申请书复印件或者复印件。3、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4、复议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应当进行书面审查,必要时向有关组织和人员提出复议意见,报复议机关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5、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可以要求撤回复议申请,同时终止复议。6、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的,经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得超过30天。7、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时,应当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加盖单位印章,书面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八、行政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就具有法律效力。4、执行1。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之日起履行行政复议决定。2、申请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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