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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行政拘留十天,这是最终的处罚结果,到期后拘留所必须放人。 但是,也有例外情况,如在给予违法人拘留处罚时,案件还没有查清,在拘留处罚期间...
针对行政拘留处罚书应该给家属么的规定,肯定要给家属书面通知,这是法律的明确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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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学生刑事拘留学校不可以开除学籍! 只有法院作出该学生有罪判决,学校依据生效判决对学生作出的开除决定,才能避免学校做出错误决定。 否则,法院作出该学生无罪判决。学校依据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作出的刑事拘留或逮捕决定将该学生开除岂不是错误的吗?难道该学校不给该学生恢复学籍吗? 最终答案:学校开除学生为时过早!
1、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2、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是有行政职权的机关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3、侵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是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
行政司法行为是一种特殊的具体行政行为,它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按照准司法程序审理和裁处有关争议或纠纷,以影响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而具有相应法律效力的行为。 在我国行政司法行为主要是指行政复议行为、行政裁决行为、行政调解行为、行政仲裁行为。 1、行政司法行为是享有准司法权的行政行为,即以依法裁处纠纷为宗旨的行政司法行为; 2、行政司法行为的主体是法律规定的具有行政司法职权的行政机关,在我国,主要是指行政复议机关、行政裁决机关、及调解机关; 3、行政司法行为的对象是和行政管理有关的行政纠纷以及民事、经济纠纷,这些一般都由法律给以特别规定; 4、行政司法行为是行政主体的依法行政的活动,即行政机关依法裁处纠纷的行为; 5、行政司法行为不同程度地具有确定力、约束力、执行力(行政调解的执行问题有特殊性)。但它对纠纷的解决一般都不具有终局性,所以原则上也具有可诉性,不服行政司法决定的还可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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