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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确认功能,指房地产权属登记确认房地产权利归属状态,经过登记的房地产权利受国家强制力保护,可以对抗权利人以外的任何人。经过登记赋予房地产权...
房屋产权登记是指有关国家机关依法登记城市房屋所有权。房屋是不动产,取得和变更房屋所有权以房屋产权登记为标志,不同于动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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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跨地区登记管理。在市、县边缘地区,甲市登记机关管理乙市住房登记;还有登记机关在部分行政单位垂直管理范围内,在房屋所在地跨地区进行登记。二是跨行业登记管理。如果少数单位用内部管理代替政府登记管理,物业单位用合同管理代替政府登记管理;其他非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管理。登记管理人员末经业务培训,无证上岗。无证不能代表登记机关从事登记工作,上岗是违法的。上述情形为产权管理行为主体资格不合格。
房屋所有权的初始登记是指新建房屋的权属登记。新建房屋,于竣工后的三个月内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房屋所有权的登记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⑴申请。申请人为公民和法人,共有房屋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申请人须填写申请书,并出示个人身份证或法人资格证明,以及取得房屋产权的有关证明。 ⑵审查。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后,查验各项交验的文件,并通过内部档案调查和实地查丈来核实产权人是否属实,产权来源是否合法。 ⑶登记入册、颁发证书。登记机关根据审查结果对该房产登记入册,建档,并对申请人颁发房屋产权证,即房屋所有权证书。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六)房屋测绘报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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