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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违纪的员工可以罚款吗?公司是没有罚款的权力的。当然公司可以制定规章制度,但必须合理合法,不能超越于法律法规的权限。 公司对违纪的员工可...
核心提示:不少上班族都试过上班迟到而被公司罚款,也有人因为工作出错造成公司损失而被公司扣工资。公司可以对员工进行罚款吗?公司对员工罚款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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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讲是不可以的,但是如果员工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员工进行补偿。罚款和扣工资是很多单位管理员工的方式。两者的区别在于:罚款是让员工交出钱来,是以税后收入作惩罚;扣工资是直接在工资中扣除,是以税前收入作惩罚。罚款损害了员工的财产权,在我国,只有刑事审判和行政处罚可以作出罚金和罚款。注意,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和单位行政不是一回事。因此单位不能对员工处以罚款。至于扣工资,是在工资发放前的计算过程中扣除,此时的工资没有成为员工的财产,所以扣工资属于薪酬计算的范畴。我国对工资的扣除有过不少规定:1994年原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同时,该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这两个条款列举了单位可以扣除员工工资的五个情形,其中并没有涉及到员工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形。那是否意味着单位没有权利作出扣工资的惩罚呢 1995年原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第三点中指出:《规定》第十五条中所称克扣系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即在劳动者已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全部劳动报酬)。不包括以下减发工资的情况:(1)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代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5)因劳动者请事假等相应减发工资等。这一补充规定承认了单位制订自己的规章制度(即条款中所称的厂规、厂纪)来扣除员工工资的权利,但是前提是该规章制度应当依法制订,并得到职代会批准。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要求用人单位涉及员工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通过民主协商,并对员工公示。所以,迟到、上班被投诉等行为是否能够扣工资,都要看规章制度是否合法。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员工非造成损失的违纪扣工资不属于前面《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赔偿损失,因此,扣工资的处罚是否可以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尚有争议。不过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要求,员工正常出勤的收入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所以如果扣工资后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了,肯定是不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现在已经在牵头制订新的《工资支付条例》,相信该条例通过后,可以对于工资的扣除等涉及员工薪酬利益的焦点问题有更多明确的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回答企业有权对员工进行罚款处罚吗这么问题,只有依照法律规定有权实施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的机关,才能依法定程序和权限,对违法者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而劳动法上的用人单位不是行政执法机关,无权对职工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被废止后,企业行使处罚权的依据不复存在,如果企业仍将罚款作为对员工的惩处办法,可能面临相关条款被认定无效,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或者额外支付经济补偿金等一系列风险。因此,无论是从管理的有效性、实用性与科学性的角度来看,还是从合法性来看,用人单位都应当摒弃“罚款”这类简单粗暴的方式方法,而选用风险更小更利于促进用工和谐的管理模式。那企业可以怎么办呢?如:企业针对这种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员工,应制定有效、完善的制度进行规范:首先,针对考勤问题,可以在工资构成中设置全勤奖来进行有效管理:若员工当月满勤的情况下则可享受全勤奖;若员工当月出现迟到、早退、旷工等相关情形时,用人单位可扣除员工当月的全部或部分全勤奖。其次,针对员工迟到、早退、旷工的次数与时间设置不同程度的违纪处罚措施,并依法制定相关规章制度。若每人每月一次迟到分钟或者每月三次以内累计迟到分钟者,给予书面警告等类似条款,直至可视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并解除劳动合同。再次,对于违纪行为,还可以通过依法制定极具实际操作价值的绩效考核制度进行管理。针对职工迟到、早退、旷工等各种小错,在整体考核中规定一定权重,以考核结果来调整员工的晋升、工资、奖励等。……
1、任意对劳动者任意扣工资的行为违法,一旦发生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法律依据: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 3.劳动法中是没有企业对员工罚款的相关规定的。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中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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