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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诉讼的案件的起诉与受理,是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的。以下是相关依据。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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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容: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2、释义:本条是对当事人应当按期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一经依法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的期限,是指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所载明的履行期限。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应当在规定的履行期限内及时履行行政处罚决定,这是行政管理的效率原则所要求的。但是,当事人如果按期履行行政罚款决定确有困难,可以向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延期或者分期履行,经行政机关同意后,当事人可以延期或者分期履行。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也未提出延期或分期履行的申请或者提出的申请未被批准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采取执行措施。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本规定并结合实际,对试点项目范围、试点项目人使用《标准文件》及行业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作进一步要求。
为你解答道路交通法第四十四条问什么是优先通行的车辆的这个问题 第四十四条: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优先通行车辆:一是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二是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三是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四是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五是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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