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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办理离职手续,就无法结清工资,属于自动离职。自动离职有工资,但是由于没有办理离职手续,所以没办法结算工资。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
自动离职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但劳动者应当赔偿损失。 自动离职,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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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中有规定,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人原因造成的劳动合同解除,公司没有权利扣减员工实际提供劳动应得的报酬。 实际操作中,部分企业会在公司规章制度中规定,旷工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自动离职,公司扣2倍或3倍工资,但其实是不合法的,未上班时间的工资不发放是合理的,但是上班期间的工资应该给与发放不得克扣。 但是,如果企业规定,员工无故旷工给公司造成了损失,需要员工赔偿,那就有可能自工资中扣除一部分工资。 因此离职当月能拿到工资公式如下: 离职当月工资=(月基本工资/月应出勤天数)x实际出勤天数-社保公积金自缴部分-个人所得税。
自动离职,指劳动者根据用人单位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因辞职或要求解除合同未准,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受优厚待遇诱惑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各种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付出了劳动,用人单位即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报酬。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无论是解除合同是否合法,用人单位均应在解除合同之时一次性结清工资。赔偿损失与结清工资是不同是不同的法律关系,二者应当分别计算,合并结算。《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部发〔1996〕354号18.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职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承担赔偿责任。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部发〔1994〕489号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旷工形式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出勤计算工资,但劳动者也应赔偿损失。 旷工,指无正当理由,不请假或者请假未经批准而缺勤。旷工后自动离职,实际就是不告而别,是严重违纪行为,属于劳动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因此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资,是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和法律规定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根据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劳动者即使违法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出勤结清劳动者工资。 结清工资和赔偿损失应当分别计算,合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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