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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分为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首次从国家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者集体将其土地使用权以有偿方式在一定时期内出让...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国有出让土地的使用权转让条件: 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按照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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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第38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转让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第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第三,建成的房屋必须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送。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法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转让须符合上述规定,否则即为非法转让。卖方必须要根据双方就土地使用权达成的转让价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税费比例依法纳税,如果买卖双方不及时的交税纳税,就有可能会导致土地使用证无法尽快的完成过户,这样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也没有任何实质意义。同时,买方也要注意,自己买的这块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着其他的债务债权或者产权的争议问题。
1、集体土地使用权买卖:集体土地使用权买卖作为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最广泛的方式,以资金支付作为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交易是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要表现形式,我们通常所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一般是指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二、集体土地使用权抵债:集体土地使用权抵债是买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一种特殊形式,但付款条件和期限不同。买卖集体土地使用权时,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资金的支付是平等的。3、集体土地使用权交换:以集体土地使用权交换方式转让集体土地使用权的,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对价不是金钱,而是与金钱等价的其他财产或特定财产权益。集体土地使用人将集体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同一集体的其他受让人,以获得同一集体的其他受让人提供的特定财产权或者其他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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