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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需要书面同意吗?

2022-07-15
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做出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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