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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贷款对象及条件一贷款对象: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及在中国大陆有居留权的境外、国外公民; 2、交齐首期购房款(不低于购房总额...
今后,保障房的申请范围除了北京市户籍家庭之外,也有望扩至在京稳定工作的非京籍人群。更多人询问北京怎么申请保障房及北京保障房到哪儿申请涵盖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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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廉租住房保障的管理部门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我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行政管理工作,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工作,区县廉租住房保障部门负责编制本辖区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二)廉租住房保障的对象按照我市廉租住房保障现行政策规定,申请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2、家庭人均住宅使用面积低于6平方米(三代同堂的家庭人均住宅使用面积低于7平方米);3、家庭成员取得我市非农业户口且在本地区实际居住;4、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5、当地廉租住房保障规定的其他条件。(三)廉租住房保障的方式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采取实物配租、租金补贴、租金核减保障方式。实物配租是指区县政府廉租住房保障部门向所在地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实物配租主要针对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及部分急需救助(如无房户)的家庭。租金补贴是指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后,区县政府廉租住房保障部门按照当地规定的标准计算发放的租赁住房补贴。租金核减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对现已承租公有住房且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给予租金减免。(四)廉租住房保障的申办程序廉租住房保障分为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实施五项办理程序。1、申请。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申请家庭户主作为申请人;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家庭推举一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并向户口所在地的廉租住房保障提供下列资料:(1)《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表》;(2)重庆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3)家庭成员身份证明;(4)家庭成员户籍证明;(5)现实住房情况证明;(6)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部门所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2、审核廉租住房保障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相关部门或单位共同对申请家庭的户口、人口、住房情况、家庭收入等情况进行审核。3、公示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保障部门在申请家庭居住地范围内实施公告,对自公告之日起15工作日内无异议的,予以登记;对有异议的,在20日内予以核实,并作出准予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对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廉租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家庭。4、轮候对已登记的家庭应结合其住房困难程度,按照申请的先后或摇号、抽签的方式确定轮候顺序。轮候办法由各地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具体确定。轮候期间登记家庭的基本情况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及时告知廉租住房保障部门,廉租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情况变化,进行变更登记或者取消其轮候资格。5、实施对经轮候取得廉租住房保障权利的家庭,由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部门根据本地区年度保障计划安排,确定具体保障方式。为确保做到廉租住房保障过程公开、公平、公正,部分实施地区除按照市里统一要求外,还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有关确保公开透明的具体操作实施意见或实施办法。(五)廉租住房保障的退出机制按照廉租住房保障政策规定,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按年度向廉租住房保障部门如实申报家庭收入、人口及住房变动情况。廉租住房保障部门定期会同民政、公安、街道(乡镇)等部门对受保对象的收入、人口、住房等情况进行复核。经审核不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家庭,由廉租住房保障部门作出取消保障的决定,收回承租的廉租房,或者停止发放租金补贴,或者停止租金核减。
目前申请享受廉租住房的家庭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月收入符合本市民政部门规定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570元/人的标准,且已接受民政部门连续救助6个月以上; 2.家庭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含7平方米); 3.家庭成员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5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2年以上; 4.家庭人数为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同时,申请家庭应当推选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由申请人向区、县廉租办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报家庭的基本情况,并提交下列材料:1.民政部门出具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2.廉租住房申请表; 3.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 4.家庭成员的户籍证明; 5.现居住地的住房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
咸阳市廉租房保障对象及申报条件如下:廉租住房保障的对象为城市低收入家庭。1、城区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根据我市2016年城市经济综合水平,城区低收入家庭标准为人均月收入345元以下(含345元)。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等以及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实行动态管理。今后每年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和市民政部门共同制定,并报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2、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须具备条件。(一)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居民。(二)低保家庭或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三)无自有性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4平方米以下(含14平方米)。咸阳市廉租房保障方式如下:我市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货币补贴是指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实物配租是指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咸阳市廉租房申请与核准标准如下:(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提供资料1、低保家庭应提供以下资料:(1)廉租住房保障申请。(2)咸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存折及其复印件。(3)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及其复印件。(4)家庭成员户口薄(夫妻双方同是本市户口但不在同一户口本的应提交结婚证,离婚的应提交离婚证或协议书)及其复印件。(5)申请人夫妻双方单位和社区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无房户要出具租房的租赁证明(注明房屋座落、面积、月租金);借住的需提交借住证明(注明房屋座落、面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4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需提交房产证。住房情况证明须所在单位、户口所在社区加盖公章。(6)申请人两寸彩照两张。2、低收入家庭应当提供以下资料:(1)廉租住房保障申请。(2)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3)家庭成员户口薄(夫妻双方同是本市户口但不在同一户口本的应提交结婚证,离婚的应提交离婚证或协议书)及其复印件。(4)单位和社区出具的家庭成员经济来源和收入现状证明。(5)申请人夫妻双方单位和社区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无房户要出具租房的租赁证明(注明房屋座落、面积、月租金);借住的需提交借住证明(注明房屋座落、面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4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需提交房产证。住房情况证明须所在单位、户口所在社区加盖公章。(6)申请人两寸彩照两张。(二)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低保家庭,应当由享有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低收入家庭应由户主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区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咸阳市城区廉租住房申请表》,共一式两份。如上述申请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2、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收到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资料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对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规范的,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资料的次日计算。资料齐备后,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调查、审核、对初审符合条件的张榜公布;对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形成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资料一并报送区民政部门,经区民政部门认定后,相关资料及时报送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3、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相关资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认定,并迅速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交接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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