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行政诉讼没有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行政诉讼时效与民事诉讼时效有个重要的区别是,民事诉讼时效有中断的规定而行政诉讼没有,仅有时效延长的规定。(《...
1、提起诉讼。起诉的性质为权利人主张权利之保护。基于这一性质,应对提起诉讼作扩张解释,使其不仅包括权利人向法院起诉的行为,而且包括权利人具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欠条的诉讼时效期间中断事由有:起诉、请求、承认。 1、起诉是指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自己的民事权利。起诉撤诉、申请仲裁、支付令等也会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 2、请求。请求是指权利人直接要求义务人履行的意思表示。对于请求的事实,权利人负有举证证明的责任。 3、承认。承认是指义务人向权利人承认权利存在并愿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
行政诉讼时效中断断的情形如下: 1、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2、一方当事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4、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5、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 6、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行政诉讼案件的审理时间如下: 1、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对于一审行政案件,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2、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3、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下列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法定事由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始产生中止诉讼时效的效力。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3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96人已浏览
2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