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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女职工合法生育二胎的,享受产假假128天,由基本产假98天和延长产假30天构成。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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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应给予生育或终止妊娠的女职工以下保护:(1)生育的,享受98天的产假,其中产前可休15天假,符合《江苏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生育的,延长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二)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20天的产假;(三)怀孕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产假;(四)怀孕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引产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产假;(五)怀孕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
1、江苏婚假是13天。 2、法律依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二十四条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不少于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不少于十五天。推动实行父母育儿假制度。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前两款规定的假期。因此,护理假(男方)的天数为15天,且不包括国家法定休假日,假期内照发工资和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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