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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
分割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2、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屋,产权登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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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也就是说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那么,离婚时房子怎么分这同样也要分情况进行考量。结婚前买的房子如果是夫妻一方的财产,则在离婚时就属于个人财产,不能进行分割。相反地,如果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就应依据以下离婚财产分割原则进行分割。 (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平等地分割包括房子在内的共同财产,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从生理特点上考虑,房子的分割在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同时,房子分割还要特别注意给分到子女抚养权的一方的照顾。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房子时,尽量考虑对房子有实际需要或能有效利用房子的一方,比如一方已经拥有一套房子,而另一方却没有住房,在这种情况下就应依照该原则认定房子归需要的一方所有,而适当给予另一方补偿。 此外,还应考虑一下具体的情形,比如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买房的情况下,房子的分割还要适当考虑双方父母出资的份额。
分割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形: 1、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2、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的。依据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该房产为个人财产,针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婚后还贷所对应的增值部分给予另一方补偿。 3、双方婚后出资购买的房产,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 4、夫妻双方婚前父母为其购买的房屋,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夫妻双方婚后父母为其出资购买的房产的,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部分资产作为夫妻双方共同的财产予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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