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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的相关规定,对于某些特殊疾病(癌症、精神病、瘫痪)的员工,24个月...
员工在法定医疗期期间,单位是不得辞退员工,否则单位需要支付员工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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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劳动者生病享受医疗期,医疗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属于违法解除,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公司只支付医疗期工资即可,如果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生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1、法律规定员工享受一定的医疗期,即根据员工在同一家单位的工作时间长短,该员工在这家单位可享受一定时间的医疗期(病假),在这个医疗期内,单位不能辞退员工。 2、但如果超过医疗期,员工继续请病假,单位可以解除与这个员工的劳动合同,但需要支付工龄的经济补偿金,另外还需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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