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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租赁合同协议书(一)出租人(以下简称甲方):承租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原于年月日签订的合同,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该合同于年月...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2、借款人实质违约,如逾期还款等; 3、签署《借款合同》后,出借人在约定期限内未提供借款; 4、其他双方约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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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借款合同的方式如下: 1.可以经过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2.因借款人实质违约,如逾期还款等解除。 3.签署《借款合同》后,出借人在约定期限内未提供借款导致解除。 4.因其他双方约定的解除情形情形出现解除合同。
出借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顺利实现,一般会在签订借款合同时或签订借款合同后,与借款人签订还款协议。律师建议,出借人签订还款协议应注意以下几点:一、明确约定是一次性还款还是分期还款;二、明确约定还款期限或每次还款期限;三、明确约定利息的计算方法;四、为了保险起见,建议要求对方提供相应的物权担保,在借款人不履行还款协议时出借人有权就担保物优先受偿;五、明确约定逾期不还的违约责任;六、明确约定争议解决方式,协议管辖或机构。
2000年12月2日,原告洪梅芳与被告江苏远东水泥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2000年12月2日至2001年3月1日止。合同期满后双方未续订,被告继续安排原告在原工作岗位上班。2001年4月10日上午,原告洪梅芳在被告矿山车间的岩口作业时不慎受伤,先后在镇江、句容、南京进行治疗,诊断为左胫腓骨骨折,共用了5000余元。 2002年7月29日,江苏省句容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洪梅芳为工伤,句容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洪梅芳为七级伤残,洪梅芳对此鉴定不服,向镇江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2003年2月17日,镇江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经鉴定认为,洪梅芳为八级伤残。洪梅芳对此鉴定仍不服,又向江苏省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2003年8月5日,江苏省劳动鉴定委员会经鉴定认为,洪梅芳为七级伤残。洪梅芳受伤后,要求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并保持与单位的劳动关系,江苏远东水泥有限公司认为劳动合同已期满,不同意保持与洪梅芳的劳动关系。 2003年4月10日,江苏远东水泥有限公司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句容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同年9月16日作出裁决:江苏远东水泥有限公司给付洪梅芳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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