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生效的法律文书具有法律效力和执行效力。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一经生效一审判决在超过上诉期后没有上诉的判决以及二审终审的判决,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公证书,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申请,依照事实和法律,按照法定程序制作的具有特殊法律效力的司法证明书,是司法文书的一种。是法律界常用的应用写作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应写清楚还款的具体年月日;5.应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6.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7.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相信大家都知道,要是发生借钱纠纷的话,那么借条是最好的证据。但要是双方之间没打借条或借条被损毁的话,此时当事人可以提供其他的一些证据来证明双方之间的借贷关系。虽然这些证据没有借条那么直接,但也是有证明力的。为您整理本篇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法释〔1998〕15号)。在这个规定中,将需由法院执行机构负责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进行了列述,具体包括6类,即(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如此来看,需由法院负责执行的法律文书,除判决、裁定外的“其他法律文书”的含义,只“包括仲裁裁决书、公证债权文书”,还包括调解书
1、调解书:是由人民法院制作的,以调解协议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文书。 2、调解书的基本内容:调解书应写明诉讼请求、案件事实和调解的结果,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3、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情况: (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 (3)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 (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 4、调解的效力:调解具有与判决同等的效力。通常情况下,在民事诉讼中,法院都会进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745人已浏览
381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