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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
刚签的租房合同想解除押金不一定能退,如果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的,可以退还押金,押金退还数额以双方协议为准;承租人在刚签完合同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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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合同签了,属于违约。 第一,承租人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押金的退还以双方协议为准; 第二,出租人违约,导致承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押金需要返还,并由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要求解除合同,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押金需要返还; 第四,合同约定的解除情形或者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按照合同约定办理。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合同生效时间】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刚签完房屋租赁合同不想租了应当与对方协商。如果对方不愿意解除合同,此时不承租房屋,不履行合同义务构成违约,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规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1、现在提出单方解除合同有风险,原因有二,一没约定1月多少号支付,估计以往也不固定;二你在1月12号将发票寄给客户,对方应该在13号左右才收到,根据约定他这个时候才有履行付款义务,而按此日期推算,显然还未三个月。 2、建议再过些时候提出单方解除合同,并发律师函催告支付房租及违约金,并保留好相关证据。 3、违约金明确约定按月计算的,就按月计算。 4、如果金额较大的,建议进行诉讼保全,有利于后面胜诉后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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