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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管理和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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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本省依法实行土地的全民所有制和农民集体所有制,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土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和土地用途制度。禁止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土地整理后增加的耕地面积,可以用作充抵建设和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的补偿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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