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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生签订就业协议以后,工资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薪资标准的,肯定要发的。...
严格意义上的大学生毕业实习是不应该拿工资的,相反学校倒应该给用人单位以补贴。实习属于教学过程的一部分,实习的大学生与学校有着高等教育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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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了八天离职也有工资,按照实际上班天数结算工资。如果单位不结算工资,那么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限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薪水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职位最低档薪水或者劳动合同商定薪水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薪水准则。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 第三十九条和 第四十条 第一项、 第二项限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借口。
实习期间更换就业单位,能够与原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再与新单位再次签订就业协议。就业协议书,即《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限定时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两方权利和义务而达到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证,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解决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签订了三方就业协议,各方应严格履行协议,怎样更换了单位,与原单位则构成违背协议做法,应承受违约职责。具体解决的步骤是: 1、到原签协议书的单位解决书面认可的解除合同函,加盖单位公章,能够与用人单位商量,如果能够得到谅解,隶属两方商量一致解除合同,能够免除违约职责。 2、向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提议书面申请,阐明解除合同借口,并附上单位及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审核认可的解除合同函,交招生就业办。 3、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根据有关限定审批换发新的《就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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