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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过户流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
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流程是: 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购房合同、申请变更登记申请书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2、登记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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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产权证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购房合同等材料到房地产交易处理。房产局给予收据,当事人应当按照收据上说明的日期缴纳税款,凭完税凭证领取房产证。
第一,购房者要检查开发商的资质手续是否完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齐全。二、买卖双方在房地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等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登记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三是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缴纳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将向买方发放房产出售合同。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要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者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第四,买受人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应当持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房地产出售合同,在三个月内向房屋所在地市或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申请登记。申请所需的证件和资料包括:卖方所有整栋建筑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面边界表、面积计算表。五是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房屋产权登记的一般流程为: 1、申请。申请人可登录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站进行预约,申请人在预约时间前到预约的受理点取号后,在业务受理窗口提出书面办理申请。 2、受理。受理人员查验登记范围、申请主体和申请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当场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凭证;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审查人员应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进行审查。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审查过程,发现材料需补正的,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 4、登簿。符合登记条件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5、办理结果。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领取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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