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2008年11月8日,一家电器公司向一家电子厂购买了价值30万元的产品,合同明确在两个月内付清欠款。因到期后电器公司没有依约付款,电子厂于2...
公司恶意逃债股东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恶意逃债,一般情况下,股东都是需要担责的。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2、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 3、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 4、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 5、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
公司恶意逃债,一般情况下,股东都是需要担责的。 1、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 2、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 3、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 4、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依法清算,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 5、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
如果人格被滥用,可以要求对该公司的债务或者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其要件为:一是具有构成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公司人格滥用是指控制股东利用股东以出资承担有限责任和公司以全部资产独立承担责任的规定,以自己的意志操纵公司的意志,利用公司人格逃避契约义务或其他债务;利用公司人格规避法律义务,使公司成为股东控制的傀儡,成了股东逃避债务、规避风险的工具;二是滥用公司人格的行为与损害债权人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7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133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