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可见法律对试用期有着明确而严格的规定。任何与法律相违背、相冲突的约定条款均无效。...
1、不少企业认为试用期内,企业可以随时随意辞退员工。 2、实际上,这种认识是不对的,是对试用期的误解。...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行。《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内,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外,第二项规定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说明原因。第39条劳动者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使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间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使用者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个人欺诈,给使用者造成严重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使用者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使用者拒绝纠正的;(5)根据本法第26条第1项规定的情况,劳动合同无效的;(6)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有以下情况之一,使用者30天前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生病或者劳动者受伤,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也不能从事使用者另行安排的工作(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接受训练或调整工作岗位,不能胜任工作。
试用期期间不可以随时被辞退。试用期内双方均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符合条件:不符合录用条件。否则,就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只针对正式人员,试用期内劳动者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即可走人。
试用期不可以随时辞退,需要存在法定情形或者双方协商一致才能辞退。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5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661人已浏览
32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