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淄博市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是怎么规定的?

2022-09-14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向未经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燃气设施供气的;(二)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的;(三)气瓶仓库超量存放充气气瓶的;(四)向未取得有关证件、检验标志的车辆充装车用燃气的;(五)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直接向用气设备供气的;(六)伪造、变造、出租、出借、抵押、转让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七)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气,或者未经批准擅自停业或者歇业的;(八)要求燃气用户购买其指定的产品或者接受其指定的服务的;(九)未对燃气用户燃气设施和用气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的。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