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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得到补偿。 拆迁征地补偿在我国只有原则性规定没有全国统一具体标准的情况下,更体现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博弈的过程。各个地方的补偿标准不一,甚...
1、是否有拆迁利益看拆迁政策。 2、以家庭暴力起诉离婚并索赔。 3、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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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是否有权获得拆迁补偿要看你被拆迁的房屋是否合法。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所以,如果你们兄弟俩在没分户的情况下,是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只能在那处宅基地上盖房子,所以你们在原来的宅基地上建房子,是合法有效的房子。 2、国土所发证的行为是否合法。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条规定“房屋登记,由房屋所在地的房屋登记机构办理。本办法所称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设置的负责房屋登记工作的机构”,所以,具有房屋登记资格,能够颁发房产证的是县区一级的建设部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住建局或者建设局,所以,理论来说,国土所是无权颁发房产证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房产证和建房证不是同一个证件,而且房屋登记办法是从2008年开始实施的,如果国土所发证的行为在2008年之前,那么,评价国土所的发证行为是否合法要看当时的法律,如果法律没有相关规定的话,那么国土所颁发“建房证”的行为可以视为对所占用宅基地用途的批准,应当是有效的。 3、既然房子是合法的,那么你们兄弟俩是有权按照国家征地补偿的标准获得赔偿的,由于你没有户口,所以你无法获得宅基地的补偿,但是房子的一半是你建的,而且你的兄弟也没有提出异议,所以,给你地上房屋的补偿应当是合法的,所以,你们兄弟俩与相关部门签订的拆迁补偿协议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所以,你不需要退还补偿款。综上,建房证应当是有效的,你获得补偿款也是合法的,不需要承担责任,不需要退还任何款项。
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款,离婚后还有没有权利分割视政策的规定而有所不同。如果集体土地上,也就是宅基地上的房屋拆迁,对宅基地住房的产权人进行补偿的,则离婚后未取得房产产权的一方无权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如果政策规定按照户口进行拆迁补偿,则户口未迁出的,可以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户口迁出的,根据政策的规定,则离婚后无权要求分割房屋拆迁补偿款。 根据《新拆迁法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各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不同。有的地域拆迁安置,是按照你家户籍常住人口的数量,按照人平均多少平米以及多少钱,来发放拆迁安置房产和过渡补偿款,这样的话,只要是你家人都在那本户口本上,每人都会有相应的安置房产补偿以及过渡安置费用! 还有的地域。拆迁安置,是不看你家户籍人口数量的,是依照您家房产证上平米数,以及实测数值,有拆迁办统一认可一个数值平米数,依照比例,赔偿你家庭房产面积,给你家安置房产,新房采取多退少补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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