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徐州市事业单位工伤待遇怎样?

2022-07-30
一、相关数据口径 (一)2015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1195元,执行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二)2015年徐州市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为4526元,执行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 二、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 (一)调整范围 1.2016年6月30日(含30日,下同)前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 2.2016年6月30日前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企业难以安排工作并已办理脱离工作岗位手续,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 3.2016年6月30日前因工死亡职工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 (二)调整办法 1.一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在原标准上增长7.5%,增发金额最高为507元。调整后伤残津贴最低标准分别为一级2190元、二级2069元、三级1947元、四级1826元; 2.一至四级工伤职工退休后伤残津贴高于基本养老金进行补差的,补差金额在原标准上增长7.5%; 3.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每月标准分别调整为2263元、1811元、1358元; 4.五级、六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在原标准上增长6.08%。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