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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会问哪些问题,无法猜测。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
法官提问:原告,你和被告是什么时间登记结婚的;在哪里登记的;你们是自由恋爱还是经人介绍的;婚后感情怎么样;有无婚生子女;出生时间;离婚原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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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在程中,法官会询问当事人说明问题,这是不可猜测的,因为这要根据所涉及的案件来决定。第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的规定,法庭调查按以下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出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法庭上提出新的证据。经法院许可,当事人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提出问题。当事人要求重新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第一百四十条规定,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答辩;(四)相互辩论。法庭辩论结束后,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被告和第三人的顺序征求各方的最终意见。
你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于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建议,这要分情况来看,如果还是不能证明感情却已经破裂,未必判离婚,这次是因为什么原因判不离婚,问题出在哪里,你可以来电,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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