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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的法律法规规定,屋顶空间是一个公共空间,是不能销售的,它不符合房地产登记条例的规定,所以在办理产权登记时没有体现出来。购房者只能从所签订...
房产证的办理期限通常是以合同中约好的期限为主的,但假如房子买卖合同中并没有对此作出约定的,通常分两种情况讨论进行: 1.产品住宅若没有建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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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置房是否能取得房产证不能一概而论,这需要看其拥有的产权是否是全产权,以及拆迁协议上的相关规定。 2、首先,弄清安置房的性质对于房产证办理是至关重要的,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3、安置房的所有权一般归属当地或区域房管部门所有。房产证是需要通过房管部门来办理的,需要按照现行的房屋平均售价的一定比例缴纳费用,然后办理产权证。 4、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可以上市交易的,房屋权属证书(房产证)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合法权利并对房屋行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唯一合法凭证。
开具购房证明地址:(1)在中山路、大光路、中央门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请购房人到所在大厅档案查询窗口申请开具购房证明;(2)在华侨路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请购房人到华侨路52号不动产档案馆查询窗口申请开具购房证明;(3)在江宁、浦口区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房产交易与不动产登记的,请购房人到所在大厅档案查询窗口申请开具购房证明。离异单身者应去派出所把户口薄上的婚姻状况变更成“离异”或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1、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登记在双方名下 这种情况下的按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2、一方出资、登记在双方名下 对于一方出资,双方都登记的情形,一般会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不动产的登记制度,只要房产证上出现了名字,他(她)就有份。对于这种情形,不管另一方是否出资,但房产证上已经登记了他(她)的名字,则该房产应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如何分割,可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未约定按份共有的,可认定为共同共有,即人们常说的“对半分”。不过,这也并非绝对,对于这种情形而言,还会适当考虑到出资人的具体情况,因此离婚分割该房产时,出资一方可适当多分。 3、一方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 对于婚前以个人名义买房并申请按揭贷款的情形,如果房产证上只登记在一个人的名下,那么该房屋仍为其个人财产,即人们常说的“婚前财产”。同样,按揭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即使婚后配偶一方参与清偿贷款,但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因此,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为个人财产,剩余未归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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