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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婚前以购买房屋并,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况,此时极容易被认定为登记方财产。所以此时,未登记方主张该房...
就你的问题男方在女方地方买房子写谁的名字好,为你做出以下解释:写谁的名字都可以相当于你出钱给我买我只要拿身份证户口本去登记就行了法律规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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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陈述的情况,房子应是你的个人财产(登记在女方名下的房产要经过法院确认后才属于你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你当然可以享有你的财产。至于9万元钱,性质认定可能比较复杂,如果认定为借款,当然她有义务偿还,如果认定为赠送,她也有义务返还,但若认定为你们的共同投资,则只能属于亏损了,不需返还。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婚姻与财产有必然的关系。新婚夫妇在准备结婚时,通常会要求婚房,所以婚房的归属成为问题的关键。婚前取得的财产是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买房,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属于谁。而且婚后买的房子,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万一离婚就是要分对方一半,即使当初对方没有在房子上花一分钱。根据物权公示原则,房屋所有权证上写着谁的名字,推定房屋归谁所有。婚前男方出资购房,可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只要男方能证明房子是他出资的,就能证明房子是他所有的,即使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女方,也不妨碍男方主张权利。因此,到了婚后,这房子只要男方证明了,还是属于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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