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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问题陈述,你对购房的出资行为,如果你们之间有协议,则按照协议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相关协议约定,则在法律意义上,可以认为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
该房产属于谁所有,本人觉得尚待商榷,具体理由如下。那么,你和男方都有配偶,该房产到底归谁所有呢?所以说有待商榷。第二,你们所购买的财产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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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与财产有必然的关系。新婚夫妇在准备结婚时,通常会要求婚房,所以婚房的归属成为问题的关键。婚前取得的财产是个人财产,婚后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买房,房子写了谁的名字,属于谁。而且婚后买的房子,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万一离婚就是要分对方一半,即使当初对方没有在房子上花一分钱。根据物权公示原则,房屋所有权证上写着谁的名字,推定房屋归谁所有。婚前男方出资购房,可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只要男方能证明房子是他出资的,就能证明房子是他所有的,即使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女方,也不妨碍男方主张权利。因此,到了婚后,这房子只要男方证明了,还是属于男方。
男青年甲和女青年乙为结婚购买了一套房屋,其房屋的价钱60%是由男方家长所付,剩余是男方自己所付,购买房屋后,登记的是女方一人的名字.两人共同居住数月后,发生矛盾,双方分手.男青年以房屋是自己家所买要回房屋,女方以产权证是自己的名字为由拒绝交还.请问男方能过要回房屋的所有权吗 1、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一人一半
房屋是婚后购买,登记在男方名下,但是男方母亲出资的情况下,应当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20万购房款应当认定为赠与,不能认定为借款。对于房屋,女方没有份额。 但20万的购房款,如果儿子认同是借款,那么协议也是有效的,但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就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有一半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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