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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产权证书怎么办理的问题,一、提供所需材料。二、进行产权登记。三、契税税率及缴款书的办理。1.提供户主身份证复印件。2.提供销售发票复...
1、准备材料,应携带以下资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未拿到产权证的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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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购房者要检查开发商的资质手续是否完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五证是否齐全。二、买卖双方在房地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等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登记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三是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缴纳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将向买方发放房产出售合同。原则上,房屋产权证需要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者一方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第四,买受人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后,应当持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房地产出售合同,在三个月内向房屋所在地市或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申请登记。申请所需的证件和资料包括:卖方所有整栋建筑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面边界表、面积计算表。五是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验证后,买方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房屋产权证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携带身份证明材料、登记申请书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 2、受理申请,审查材料; 3、必要时对申请登记的不动产进行实地查看; 4、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手续,发放房屋权属证书。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如下步骤可供参考: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即《房屋买卖合同》。买方所需提交资料:身份证和户口本(夫妻双方的)、结婚证、买卖合同、收入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上述均为复印件);卖方所需提交资料:购房合同,借款合同,购房发票、契税发票,银行对账单及借款凭证;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及卖方声明、卖方配偶同意出售声明原件; 2、对所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买卖双方需带齐身份证、户口本、买卖合同及产权证复印件; 3、买方将申请贷款的资料报送到银行,得到银行的贷款批准并发放到贷款专用账户; 4、卖方办理完结提前还贷手续并办理注销抵押登记事项; 5、卖方办理完结注销抵押手续后,双方去交易中心过户; 6、买方支付给卖方除提前还贷以外部分的剩余房款; 7、买方产权证下发后,办理抵押登记: 8、他项权利证书由银行收执,买方取回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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