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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如果承租人违约的,能不能扣除押金,要看租赁合同是否有约定,如果有约定的,可以扣除押金。 根据《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不...
租房合同没有到期而解除合同,提出解除方要承担违约责任与损失赔偿。押金是否退还则要从三个方面考虑:一是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是否约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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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中有些出租人会要求承租人交纳押金,租赁合同解除后,押金一般会退还,合同是双方意思的体现。如果双方的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后要扣除押金,则押金不能被扣除,如果对方扣除押金是不行的。但是合同中约定了违约要扣除押金,那么扣除押金的行为是可以的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租赁人和租赁人约定押金条款。通常的交易习惯是以一个月的房租作为押金,租赁期满后,租赁人必须按约定返还房租。如果租赁人没有支付租金,或者没有支付其他应由租赁人承担的费用,租赁人将押金返还给租赁人。此时的押金具有保证或预付租金、费用的作用。租赁期满,需要更新租赁合同,租赁人和租赁人可以清算以前的租金和其他费用,如果不扣除押金,上次租赁合同支付的押金可以继续使用,如果房租调整,可以将押金调整到与一个月租金额相同的水平。当然这是交易习惯,我国的法律未将房屋租赁合同中的押金金额具体化,这个可以根据出租人,承租人之间协商结果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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