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婚后以贷款方式的购房,无论小产证登载是夫妻一人或双方,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婚前以双方名义购置的并取得小产证房屋,小产证登载有两方的...
1、离婚时,由法院处理的财产,必须是有合法性的财产,而小产权房,众所周知,没有完整、合法的审批建设手续,无法取得国家认可的房屋产权证,所以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婚姻存续期间购置的小产权房屋,法院会根据该小产权房的具体情况以不同的方式处理:对于已被有权机关认定为违法建筑的,不予处理;但违法建筑已经程序合法化的,可以对其归属权做出处理。对于虽未经准建,但长期存在且未受到处罚的房屋,可以对其使用权归属做出处理。
“小产权房”这一称谓并非法律术语,它是指由乡镇政府而不是国家颁发产权证的房产,在现实中往往是一些村集体组织或者开发商以新农村建设等名义出售的、建筑在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或是由农民自行组织建造的“商品房”。因此它并不真正构成严格法律意义上的产权。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有关政策,城镇居民不得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租用、占用集体土地搞房地产开发。
对于小产权房,因为产生原因不同,其表现形式也复杂多样,有建在农民宅基地上的,也有因旧村改造、拆迁安置而产生的;有因购房协议得到的,也有因赠与、继承得到的等等。 在国家尚未出台关于小产权房处理政策的前提下,法院在审理离婚纠纷中涉及小产权房分割时,应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以不予分割为原则,在有充分证据证明小产权房确为夫妻共同财产时再行分割。例如:对于因继承而获得的小产权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因具有合法来源,法院应依法予以分割;对于因受赠与而获得的小产权房,应严格审查赠与合同的效力,如果表面为赠与实为买卖的赠与合同应依法宣告无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3人已浏览
270人已浏览
244人已浏览
2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