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小产权房所有人对小产权房仅享有占有、使用...
对于小产权房,因为产生原因不同,其表现形式也复杂多样,有建在农民宅基地上的,也有因旧村改造、拆迁安置而产生的;有因购房协议得到的,也有因赠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小产权房的分割,并不会产生市场流通的后果,所以对于涉案房屋应当按照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分割。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并由使用的一方给予另一方适当的补偿。但是也有观点认为,国家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政策禁止小产权房买卖,夫妻并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故对小产权房应不予处理。
对于小产权房,因为产生原因不同,其表现形式也复杂多样,有建在农民宅基地上的,也有因旧村改造、拆迁安置而产生的;有因购房协议得到的,也有因赠与、继承得到的等等。 在国家尚未出台关于小产权房处理政策的前提下,法院在审理离婚纠纷中涉及小产权房分割时,应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以不予分割为原则,在有充分证据证明小产权房确为夫妻共同财产时再行分割。例如:对于因继承而获得的小产权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因具有合法来源,法院应依法予以分割;对于因受赠与而获得的小产权房,应严格审查赠与合同的效力,如果表面为赠与实为买卖的赠与合同应依法宣告无效。
就司法文书网搜集到的相关判例来看,一般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对小产权房的使用权进行分割处理,比如可判决由一方当事人使用,并由使用的一方给予另一方适当的补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3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182人已浏览
2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