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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以房地产单位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房地产登记是指国家专职部门通过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将房地产物权及其变更事项记录在房地产登记簿上的...
一般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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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登记以宗地为基本单元。所谓宗地,是指被权属界址线所封闭包围的地块,通俗地讲,一宗地就是一个或几个权利人所拥有和使用的、周边权属界线清楚的一个地块。土地登记以宗地为基本单元,就是实行一宗地一卡(土地登记卡)一证(土地证)制度,拥有或者使用两宗以上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或土地所有者,应当分宗申请登记。如果一个地块内有几个土地使用单位或个人,在实地上难以划清其各自的权属范围和界线,也可划分为一宗地,称为共用宗地,共用宗地可一卡多证。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应当分别申请登记。
土地登记以宗地为基本单元。拥有或者使用两宗以上土地的土地使用者或土地所有者,应当分宗申请登记。两个以上土地使用者共同使用一宗土地的,应当分别申请登记。
房地产产权登记,又称房地产权属登记,是指房地产管理部门依其职权,对房地产权利人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以及由上述权利产生的抵押、典当、租赁等房地产其他行为的登记。这种对不动产实行登记制度有利于明确房地产所有权的归属,定份止争;同时将房地产的权属状态变动的事实向社会公开,便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查阅,防止“一房二卖”的出现,维护了房地产交易的安全。 我国目前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具有强制性,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对登记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无异议时才颁发相关权属凭证,受到法律保护,登录产籍。登记具有较强的公信力。所谓登记的公信力是指登记薄上记载的名义人推定为房产的所有权人,与之交易的善意第三人受到法律的保护,即使名义人不是真正的权利人;同时,基于对权利登记薄的充分信任而为的所有善意的交易行为合法有效,不受登记簿有错误的影响,这种错误可能是登记人的欺诈,也可能是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的疏忽。 实践中,特别是购房人在选择商品房时,就应该到房产交易中心等相关部门去查看开发商对房屋是否有处分权、是否有抵押等情形,避免房地产企业欺诈行为损害自身利益。作为房产管理部门也应对登记进行公告,让所有的买卖交易结果公开,增强登记行为的公信力。如果登记上的错误是登记机关工作人员造成的,相关权利人可以请求国家赔偿已发生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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