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离婚后父母是否可以为孩子更改姓名?

2024-12-19
在离婚后,如果想要更改子女的名字,必须得到父母的共识和合作。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离婚后若希望进行子女名字更改的操作,父母双方务必达成共识,共同前往公安机关的户籍管理部门进行办理。在这个过程中,首先需要同对方进行充分的商议并获取其出具的书面同意书。接下来,父母双方需要准备好户口簿、个人身份证件以及子女的户口信息资料,同时还需提供离婚材料作为支持性证据,最后同步至户籍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进行办理。 在父母离婚后,负责抚养子女的一方无法擅自将子女的姓氏更改为自己的姓氏。即便获得了抚养权,如果想要为孩子更改名字,仍需先取得另一方的同意方可实施。不论另一方是否继续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用,或者是否有违约行为等影响《离婚协议》执行的情况发生,抚养一方都不具备单方面改变子女姓名的权利。但是,如果未经对方允许,直接更改子女名字,那么另一方就有权请求公安机关恢复原状或者向法庭提起诉讼来要求恢复原有姓名。 当子女年满十八岁之后,他们便具有自主选择变更姓名登记的权利,只需自行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即可进行更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九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