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在子公司在有相应的资质条件下,总公司中标可以分包给子公司。 2、《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
不可以。中标是针对特定的对象的,母公司与子公司的所谓内部承包,即使子公司具有相应的资质,也属于转包,为法律所禁止。所以,总公司中标不可以分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公司名下可以开分公司,分公司并不是独立的法人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展开经营。公司如为公司法上所要求的分公司:无独立法人资格,有工商颁发的营业执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公司设立分公司的,应当自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自批准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二)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四)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1、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没有责任能力。分公司 《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总公司中标后不能将该中标项目转给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或其他公司。 《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 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 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代表总公司对外从事民事活动,其行为的后果由总公司承担。不能以自己的名义承担法律后果。 4、因此对方的理由合理合法,建议分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以总公司的名义签订施工合同,提供总公司的账户,这样对方就不能拒绝打款了。 5、如分公司已经签订了施工合同,该施工合同上可以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将合同当事人变更为总公司和招标方。
如果企业法人直接管理的财产仍不能偿还债务,人民法院可以裁定执行企业法人其他分支机构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76人已浏览
686人已浏览
307人已浏览
15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