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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合法。从公司法上讲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是实质是一体的。公司法人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有独立的财产,能够依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
分包人起诉总承包人,甲方(发包人)不承担连带责任,但人民法院可以将发包人追加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分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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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规定,公司合并是指两个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合并为一家的行为,而分公司与总公司相比,是总公司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分公司在经济和法律上都不独立。因此,它不能与总公司合并。
总部可以委托分公司签订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分公司是公司的代理人,双方是代理关系,分公司是代理人,总公司是代理人。分公司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的经营合同一般是有效的。 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的对手,必须审查分公司总部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了解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授权金额。
分支机构是与总部或公司相对应的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在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是所谓的分支机构。公司本身被称为总部或公司。总部与分支机构之间的关系一般表现为总部与分支机构之间的关系,具有从属性的特点。分支机构本质上是总部安置在不同地方的派遣机构。从法律上讲,分支机构不是独立法人,也不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资格,即从法律上讲,它是总部的分支机构,而不是独立个体。虽然分公司有公司字样,但它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因为分公司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独立法律地位和民事责任。总部管理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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