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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安置住房可以提取公积金,但一处住房只能提取一次。需要提醒的是,如果提取人有未还清的或公转商补息贷款的,则不能办理提取。具体办理步骤如下:...
不是,等你有钱补齐房款后房子就归你,补齐之前,房产证可能在拆迁办暂时保管。如果你实在无力补房款,也可以请求拍卖房子,将拍卖款用于补偿后,剩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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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与一般的商品房不一样,安置房能不能买卖首先要看该房屋是否取得了产权,另外,还需要看当地政府对安置房有没有限制出售的规定。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
1、如果符合条件安置房也是可以办理房产证的,关于安置房的介绍如下: 拆迁安置房是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 2、《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3、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4、《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变动的生效时间】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5、《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力和管理】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6、《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兴起,以及各种城市规划建设和公共设施建设,许多地方被征用,而那些被拆迁户将得到拆迁安置房的补偿。那么什么是拆迁安置房呢?它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拆迁安置房在不同的时代有不同的内涵,在1991年到2001年,拆迁安置房有不少是公房,在2001年到2011年,存在大量的经济适用房,少量的商品房甚至存量房即二手房,到2011年之后商品房占的比例开始提高,在给拆迁户什么房子安置这个事儿上各地有各地不同的思路。拆迁安置房的性质可以是商品房、存量房、经济适用房、宅基地。拆迁前,业主需要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来识别房屋的性质。有些地区还有第五类,即按照经济适用房管理的商品房,不严格受五年交易限制,但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总房价的10%这样才能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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