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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妈妈得了脑梗中风,是非因公得病的。【2】妈妈得病,可以申请大病医疗保险。由医院出具病历,治疗各项报告,医药费等证据,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我认为首先需要明确该人脑中风是否是没有行为能力的人。 如该人仅仅是没有行动能力,但是仍然有行为能力,那他的需要由该人委托的人去行使响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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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震荡是可以进行鉴定的。一般要诊断为脑震荡需要满足几个条件:患者有明确的头部外伤史,在受伤之后,多数患者会出现短暂性的意识障碍。但持续的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当患者自行清醒之后,出现了明显的头痛,头昏,恶心,呕吐,食欲不振,夜间睡眠障碍等明显的不适症状。之后给予患者复查头颅ct,头颅ct一般没有明显的阳性体征。但多数患者对受伤当时的过程无法做出准确的回忆,临床上也称为逆行性遗忘。如果满足以上几个条件的话,那么可以诊断为脑震荡。多数情况下,轻度或者中度脑震荡患者无需特殊治疗。要让患者住院休息,同时动态的复查头颅ct,一般情况下,原有的不适症状会在两周左右的时间逐渐缓解甚至消失。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第一百四十七条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工被用工单位裁员的赔偿: 1、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应当有劳务派遣承担,因为劳动者是直接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所以按照的规定,劳动者只能找劳务派遣公司索取,不能直接找用人单位。 2、劳务派遣公司支付这笔费用以后,可以找用人单位返还,通常劳务派遣公司与用人单位前有协议,协议上应当规定解除的经济补偿金应当由用人单位赔偿给劳务公司。
旧标准理解存分歧,同一伤情不同机构结果竟不同。随着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从12月1日起,省高院司法技术处开始在郑州举办“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学习培训班,为将要实施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预热。省高院司法技术处处长李明录解释说:我国现行法医学人体伤情鉴定标准是1990年颁布的《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1996年颁布的《人体轻微伤的鉴定》。虽经过十几年的实际操作,但人们对旧标准部分条款的理解和适用仍存在分歧,如同一个人的同一个伤情鉴定,不同的机构可能会得出重伤、轻伤甚至轻微伤不同的结论。旧的重伤标准中规定“肢体重要神经损伤严重影响肢体功能”,但对于哪些是重要神经,影响肢体功能到什么程度是严重影响,标准里没有具体说明。随着法制建设日益完善,医学和法医学科的不断进步,现行的标准内容已明显滞后。为规范法医学人身伤情鉴定工作,我国历时6年,修订并出台了新标准。李明录透露:新标准将从201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与此同时,《人体重伤鉴定标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人体轻微伤的鉴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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