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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关系有下列特征: 1、双方当事人的地位平等,在人身上不具有隶属关系; 2、工作风险一般由提供劳务者自行承担。但由雇工方提供工作环境和工作...
刑法分则体系的特点是原则上根据犯罪的相似法益对犯罪进行分类,一般根据各种犯罪的危害程度对类犯进行排列,一般根据犯罪的危害程度和犯罪之间的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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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1、主体的恒定性与不可转化性: (1)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中必有一方主体是行政主体,不以行政主体为一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不可能是行政法律关系 (2)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不能由另一方当事人代替,各自的地位和法律角色是确定的。在我国的行政诉讼关系中,原告只能是行政相对人,被告只能是行政主体,他们也不能互为原被告。 2、主体资格的受限制性: 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无论是行政主体还是行政相对人都要受到一定资格和条件的限制。 3、主体地位“平等下的不对等性” 具体表现为: (1)主体双方各自权利义务的性质不完全相同 (2)主体双方各自权利义务的数量不能相等,且一方所具有的权利义务是另一方不具有的。
构成刑罚体系要素的各刑种是依照一定的标准排列的。我国刑法中的刑罚体系主刑和附加刑都是按照各自的严厉程度由轻到重依次排列的。 刑罚体系是由刑法明文规定的。首先,构成刑罚体系要素的刑种是由刑法明文规定的;其次,主刑与附加刑的分类是由刑法规定的;再次,刑罚种类的先后排列是刑法规定的。 体系确立的依据是有利于刑罚功能的发挥和目的的实现。我国刑罚体系中,无论是刑种的选择,还是刑种的分类,抑或是刑种的排列,都是立法者从有利于刑罚功能的发挥和刑罚目的的实现而确定的,不是随心所欲规定的。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最显著特征是它以人民法院为主导。各种诉讼法律关系都表现为人民法院同其他一切诉讼参与人之间的关系。尽管当事人同其他诉讼参与人都在同一诉讼中行为和活动,但彼此间并不发生诉讼法律关系,诉讼参与人只能同人民法院之间形成这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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