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一般由作出征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的,一般由作出征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强制的执法主体是人民法院及有关执法部门。根据国有土地上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对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的几个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执行的,一般由决定征收补偿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也可由人民法院执行。由此可见,强制拆迁的执法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或人民法院,但在实践中,市、县政府的工作人员不能自己实施强制拆迁这项工作一般授权或委托乡镇、街道、村委、居民委员会或拆迁公司。但是,这些部门没有法律强制拆除主体的资格。如果他们没有得到许可或委托就强制拆除你的房子,那就是违法强制拆除。如果他们、县人民政府授权或委托,他们承担强制拆除法律责任的是市、县人民政府。
强制撤销的执法主体是人民法院和有关执法部门。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由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必须附有补偿金额和专家存储账户、产权交换住宅和周转住宅的场所和面积等资料。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3人已浏览
386人已浏览
357人已浏览
36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