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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合同书填写工作简历,最好填写曾经签合同工作过的单位,那么劳动者也好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给新单位。职表只是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劳动合同是...
所谓合同,合同,即使双方经协商合意,最后意见同一的协议。所以,从实质上来讲,只要双方觉得没有违背意志,内容可以接受,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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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简易的劳动合同并不违规,只要该合同具有劳动合同的相关信息就可以了。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合同成立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律师:我公司在招聘一名高管时明确规定,必须有总经理助理相关工作经验、大学本科学历。任某伪造某跨国公司总经理助理工作经历前往应聘。后成功过关,且一直工作做的很好,我公司同任某签订了一份为期二年的劳动合同。但近日公司发现任某用虚假简历应聘,单方解除了与我的劳动合同。请问:虚假简历应聘,单位能否单方解除合同陈小姐陈小姐:公司有权单方解除与任某签订的劳动合同。第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如实告知的义务,而任某在公司招聘时就弄虚作假,明显与之相违;第二,任某伪造的从业经历应聘,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属欺诈,而通过欺诈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从一开始便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是无效合同;第三,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司有权单方与你解除劳动合同。故,无论任某是否胜任工作,公司都能单方解除与任某的劳动合同。
只要简易劳动合同的内容合法,劳动者属于自愿签署的,该简易劳动合同就有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简易的劳动合同并不违规,但合同应当包含《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的必要条款。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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