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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的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要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试用期内的话就要提前三天。 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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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 《劳动法》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的; (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提前三十日即可,如果用人单位扣留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在下列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向用人单位进行赔偿: 在试用期内的;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用人单位有以上(2)、(3)两种情形,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还要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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