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职工拒绝与单位签合同的,单位有权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
1、职工拒绝与单位签合同的,单位有权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职工拒绝与单位签合同的,单位有权与员工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应支付从08年2月至12月这11个月的双倍工资。从09年一月起,你们已视为与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单位如果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你们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确认并履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没有缴纳社保,还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者按应缴数额发放现金给你们。
1、未签劳动合同,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你在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无须赔偿; 3、如未足付工资违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四十六条,你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4、如未交社保,可以要求单位补缴;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8人已浏览
666人已浏览
179人已浏览
23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