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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产假工资规定在《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中有相关的内容,产假期间的工资是一样发放的不可以扣取。 女职工分娩后,其产假及有关待遇按下列...
2016年1月14日,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公布,新修订的省条例自2016年1月14日起实施。省《条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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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晚婚晚育的,应当给予奖励和照顾。具体办法由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职工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二天,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晚育的,男方可享受七天护理假,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照发。你总共可请15天婚假,薪水和待遇照发。
《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中是这样规定的:“ 1.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2.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3.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职工自理。”浙江婚假多少天也是同样适用以上几点
违法。不得拖欠工资。另可通过劳动仲裁,主张所拖欠工资25%的经济补偿金。如拖欠3月以上,总欠薪1万以上,可报警: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数额较大”标准的通知全省各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授权,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现将我省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第一款“数额较大”的具体标准确定如下:一、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二、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八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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