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次性补助金分为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1996年称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在1996年以前就没有法律规定了,所以1976年应该是没...
1、可以,婚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要求,结婚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才能具备适合的生理条件和心理条件,也才能履行夫妻义务,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以个人名义参保的,漏缴不能够进行补缴;只有由单位原因造成的漏缴才能够进行补缴,同时补缴五险。如果单位没有做申报的只能补缴养老。缴纳一段时间后,中断想补缴地可以找代理公司补缴。办理补缴需要的材料: 1、职工档案和养老保险手册; 2、《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申请表》; 3、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明细表员工补缴当月个税证明等; 4、其他相关材料。
是不能的。如果当时没有申请工伤认定,那么就超出了一年的最长工伤申请时效,劳动部门就不会受理该工伤认定申请,该伤者也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
老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从所在省市规定。40年前的老工伤,按国家规定,已经纳入社会统筹。但按各地规定,并非完全能够按照现行工伤保险法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般而言,生活和护理费、伤残津贴、旧伤复发工伤医疗、残疾器具配置和停工留薪期、供养亲属抚恤金均能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予支付,五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一些省市规定可以享受,一些省市规定不能享受。因此,老工伤工伤保险待遇建议直接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77人已浏览
1,887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17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