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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2000).11、22 法释[2000]36号 为了依法惩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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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刑法没有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只有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破坏珍贵树木或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非法收购、运输、加工、销售珍贵树木或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产品,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留或管制,处罚金情节严重,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
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的量刑是:依法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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