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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解除劳动合同不可以在新公司入职,新公司会先确定员工是否有其他的劳动关系,为避免被原公司请求赔偿,建议劳动者也要遵守规定,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
原公司不解除劳动关系可以入职新公司,法律并不禁止双重劳动关系,前提是原单位无异议,事先告知新单位知晓。 否则,原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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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用人满一个月,违背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人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之限定,隶属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第十款“用人单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限定的”的情形,也就隶属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六款“法律、行政法规限定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能够据此任意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七条限定主张经济赔偿金。
没解除劳动合同不可以在新公司入职,新公司会先确定员工是否有其他的劳动关系,为避免被原公司请求赔偿,建议劳动者也要遵守规定,按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若员工存在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重大损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若不存在,由于员工正处于怀孕,除员工退休/死亡外并无其他任何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解除劳动合同方法,不过可以与员工协商一致解除,适当给予补偿。《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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