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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离婚协议,对于双方的婚姻关系就简单的做了句号。为了能够更好的结束婚姻关系,在签订离婚协议时要注意什么呢?本文就将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应该注意...
主要有财产的分割,孩子的抚养权及抚养费的划分,债权债务的承担,需要列明签订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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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协议内容不能过于简单,不具有可操作性。比如,协议约定:“双方同意离婚;女儿归男方抚养;财产已分割完毕,双方对此无异议”。 2、贷款房屋的约定和处理。夫妻在协议分割贷款房产前要注意银行变更主贷人或减少共同抵押人是否同意。如果不涉及银行贷款,当事人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房地产交易中心一般也要求夫妻双方均到场。 3、给付金钱义务约定和处理。一般在离婚协议中,夫妻双方仅对给付另一方的数额做了约定,不要忘记给付期限做约定。 4、探视权的约定和处理。在离婚协议中,探视权往往不被当事人所重视,只是在离婚协议中简单写上孩子归某方抚养,对于探视的时间、地点、方式有明确约定的不多,为避免争议,可以在协议上约定具体的时间地点次数。 5、孩子抚养费的约定和处理。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但从现实情况看,上大学的阶段甚至大学毕业后尚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阶段,父母资助的情况相当普遍。
离婚协议,是指双方均表示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其中,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只有在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才能生效。也就是说,离婚协议中的“协议”是附条件的,即以“离婚”为生效条件,若离了婚,协议内容有效;若还没有离婚,条件不成就,协议当然不能生效。(1)必须双方自愿。非自愿采用威逼、胁迫手段签订的离婚协议的等部分的协议是无效的。比如对财产协议的某部分不签就要杀害对方、或对方的亲属,被逼方无奈签署的部分。(2)应由双方亲自签署,不得由他人代签。(3)离婚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规定。(4)不得损害他人的利益包括子女的利益。如有的协议中以抚养费为筹码,约定放弃探视权不付抚养费,这一条款因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5)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序良俗的条款。(6)离婚协议应当履行,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经过法院认可,一方不执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尽管为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形同陌路的夫妻占大多数,但毕竟还有一部分人其实在婚姻生活当中对物质上的要求并不是特别的高,在对感情已经失望了的情况下,哪怕是净身出户都要跟对方解除婚姻关系的人也不在少数。自愿放弃分割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强行干预。
签订离婚协议需要注意: 1、离婚协议需要双方自愿; 2、离婚协议需要注明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问题; 3、离婚协议在登记后生效; 4、离婚协议生效后不能更改,注意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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